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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半年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|
发布人:王宇飞 日期:2020/6/9 点击:36 IP:222.184.7.10 |
各党委、总支、支部: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上半年党费收缴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1.请各党委、总支、支部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,让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。 2.请各党委、总支、支部根据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做好党费测算收缴工作,每月党员“固定活动日”时收缴当月党员党费。 3.请各党委、总支、支部于6月30日前将上半年党费存入洪泽农村商业银行,凭存款票据到局301办公室费庆安处换据。(开户行:洪泽农商银行;账户名:费庆安,账号:6230665331001810953)
洪泽区委教育工委 2020年6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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